救援需要人力物财力 不救又不好 毕竟我们是社会主义讲究为人民服务 那里有危险 要提前预警做好安全提示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出事了去救援 救出来了向求救者收费 批评教育 实在没有钱的就算了
救死扶伤的光荣传统不能被金钱物质化,分情况而定呗 像那些只是单纯为了自身目的 不惜违反法规进行的行为发生意外就应该收取救援费。而在工作中 或正常生活中无意识发生的意外就应该义务救助
其实这种暴戾行为不是个例,现在许多服务行业,一有投诉就发毛,就气急败坏。网店看到差评就不惜骚扰滋事,打击报复。屡屡发生的黑导游因为游客购物少就以恶相向。凸现了一些人的道德缺失,法律意识淡漠。这些不良行为,严重污染着服务行业,也污染着社会空气。虽然犯法了会受到法律惩处,可是付出的确实血淋淋的代价,更没有回头路可走!
超市不管有什么理由,伤人都是不对的,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遇到事情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可以选择报警,我们的法律法规会帮助你的,而不是你自己去蛮力的解决问题,那样只会越来越麻烦
谢邀请!
超市老板拿刀砍死讨说法的夫妻,不管什么理由,不管什么事情,此人不应该做生意,就这种人不做生意可能早晚也会出大事,不理智一夜回到解放前,两家人都玩完。
就超市生意来讲,就没有什么大麻烦,商品合格公道实价就可以了,买卖都没有大的纠纷,遇事解决事情就可以了,相对生意上来讲超市生意好做。
就事情来讲到超市讨说法夫妻,没有对超市老板人生安全造成任何威胁,没带武器,人数上也就夫妻二人,动刀砍人一点也说不过去,解决不了问题报警就可以了
就是在上火也不致于砍死人,这种情况真的算故意杀人罪!
杀人偿命。组一个经商者,服务行业。天大的理由,应该对顾客开口就骂举手就打。更何况闯下了大祸,一条人命案。不管怎么说,我们中国,法制社会,更不能容忍破坏社会治安和社会道德的人经商,严重者破坏了法制社会。作为一个经商者,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的情况下动刀杀人,其行为法不容情。
事情不明,无法评价。目前,只有警察的初步调查:
叶某及妻子郑某为其儿子的股权纠纷,于2018年11月7日上午来到黄山区富建国际大酒店楼超市,就其儿子在该超市的股权向超市经营人林某讨要说法(叶某儿子曾经和林某共为超市合伙经营人),双方发生争执中,林某妻子何某持刀将叶某、郑某捅伤,致叶某死亡,郑某受伤送医院救治。
(截图来源:北京时间)
这让我想起另一桩案件:
就是9月1日,河北秦皇岛海港区一家超市员工,用刀连捅两名老人十余刀,随后畏罪自杀,而起因只是因为半块西瓜。
这两件事都算是有争执而上升到杀人的,虽然这次我不知道到底是怎样的争执能让一个人下刀杀两位老人,但能上升到众目睽睽之下杀人,必定双方都有责任,只是谁大谁小而已。
另外,对于这样的事情,我只能说,现在的生活,因为生活压力、工作压力、收入压力等等,人的忍耐度都变低了,遇上一点事不是心平气和的坐下来谈一谈,而是你一言我一语的争执,争执不出个所以然就开始破口大骂,然后觉得骂人还是不爽,就开始动手,当都动起手来的时,事情就变得更不可控了。
所以怎么说呢,希望大家凡是都看开点,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开玩笑,因为玩笑的代价你付不起。大家说呢?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本文链接:https://www.yyhpimc.com/post/27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