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的一般性管理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目的性原则:旅游景区管理的本质是为游客提供更好的服务。
景区经营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为了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就必须能够招徕游客,因此,能否为游客提供有效的服务,提供具有吸引力的消费产品,就成为旅游景区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
景区只有将游客置于上帝的位置,以满足游客需求为其经营管理的基本目标,才有可能制定出正确的经营战略,获得合理的经济回报。为游客服务的原则不意味着一个景区可以为一切游客提供所有满意的服务。
1、自然景观由各级风景管理局管理;
2、文物景观有文物管理局管理;
3、园林类的有园林管理局管理;
4、园林内有古迹文物的,就和文物局或旅游局文化管理司公管;
5、各类展馆由属地政府文化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管理;
6、涉及文物的各类展馆,要和国家文化管理司,和下属文物管理局许可和接受监督;
7、博物馆根据规模和内容,由文物管理局、各级政府文化管理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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