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如下:
经调查认定,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是一场因极端暴雨导致严重城市内涝、河流洪水、山洪滑坡等多灾并发,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特别重大自然灾害;郑3州市委市政府及有关区县(市)、部门和单位风险意识不强,对这场特大灾害认识准备不足、防范组织不力、应急处置不当,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总体是“天灾”,具体有“人祸”,特别是发生了地铁、隧道等本不应该发生的伤亡事件。郑州市及有关区县(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其他有关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负有领导责任或直接责任。报告显示,截至9月30日,郑州市因灾死亡失踪380人,其中在不同阶段瞒报139人:郑州市本级瞒报75人、县级瞒报49人、乡镇(街道)瞒报15人。一是未按规定统计上报。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和自然灾害救助条例、防汛条例等有关规定,灾情稳定前应当每日逐级上报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等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7月25日至28日,郑州市连续4天未通过报灾系统上报因灾死亡失踪人数,截至7月29日仅上报97人。直到中央领导同志多次要求,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7月29日、8月1日两次发出紧急通知后才统计上报,7月30日上报322人、8月1日上报339人。二是刻意阻碍上报因灾死亡失踪人员信息。郑州市对因灾死亡失踪人数统计上报态度消极,不仅没有主动部署排查、要求及时上报,反而违规要求先核实人员身份等情况再上报,以多种借口阻碍信息报送工作。三是对已经掌握的信息隐瞒不报。7月25日至29日郑州市县两级共瞒报116人;8月18日至19日中央领导同志考察河南期间,郑州市已掌握新增因灾死亡12人,但仍不如实报告;8月20日调查组进驻后,因灾死亡失踪人数比8月2日公布数增加41人,其中23人属于瞒报。
郑州迎接大范围暴雨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个方面:
大气环流:当暖湿气流与冷空气相遇时,容易形成大范围的暴雨。郑州位于北方平原地区,受到东南亚暖湿气流和西伯利亚冷空气的影响,容易形成暴雨天气。
地形地势:郑州地处中原地区,地势相对较低,容易积水。同时,周边地区山地较多,地势复杂,容易形成暴雨过程中的地形雨。
水汽条件:郑州周边有多条河流,水汽资源丰富。同时,夏季气温较高,水汽蒸发量大,为暴雨提供了充足的水汽条件。
气象系统:郑州所在地区常受到台风、低涡等气象系统的影响,这些系统带来的强降水可能导致大范围的暴雨。
1. 是气象条件不利。
2. 暴雨通常是由于湿度较高、气流不稳定、冷暖气团相互作用等因素引起的。
在这种情况下,水汽会凝结成云,并形成降水,进而导致大范围的暴雨。
3. 此外,地理位置和地形也可能对暴雨的形成起到一定的影响。
郑州位于河南省中部,地势相对平坦,容易形成积水,加剧了暴雨的影响范围。
暴雨对城市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可能引发洪涝灾害、交通堵塞、房屋倒塌等问题。
因此,对于城市管理者和居民来说,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对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同时,加强气象监测和预警系统的建设也可以提高对暴雨的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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