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洛男子连杀7人
我们在深感痛心的同时,也要好好总结
有不少恶性杀人案件
往往是一些不公平、仗势欺人的事情引发的
老实人一旦失去理智也很可怕
兔子急了也要咬人的
这使我想起了2018年张扣扣杀人案
张扣扣13岁时目睹母亲被害
22年后连杀3人为母报仇
多么惨痛的教训,多么悲催的结局!
陕西男子疑似被欺负,怀恨报复杀人。据说是李家的樱桃树树枝伸出道路,影响通行,嫌疑人王某良将树枝锯掉,引发李家强烈不满,辱骂王某良许久,导致双方动了手,闹到了派出所,李家提出索赔2万元,因为有李家的证人帮助李家说话,最后王某良赔了李家1000元。气不过的王某良回家后实施了行凶计划,就这样因为一个樱桃树树枝引发的血案发生了。他们邻里相处几十年应该是原来也有矛盾,最后引发了憋在心头的仇恨,酿成惨剧。
此案带给我们很多思考,大家一定要与邻为善,切不可仗势欺人,苦苦相逼,欺人太甚呀,老实人被逼急了就爆发了,一个是索要赔偿,一个是证人拉偏架,调解员看似公正的裁决,成为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凶手最后自杀了,留下了小儿麻痹症的老婆和正在读书的女儿。给遇难者一家造成了家破人亡的悲剧,我们也同样表达同情!
所以要加强农村的法治教育宣传,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利益诉求和表达方式不当,应当深入农村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农村普法宣传员!
从法律上讲,由于嫌疑人王某在行凶之后自知罪责难逃,于是选择自杀身亡,就刑事案件办理程序而言,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由于责任主体已经死亡,不需要承担任何刑事法律责任了。
但是,即使嫌疑人王某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就涉及民事责任上,受害人家属依然可以进行索赔,在凶手遗产范围内,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丧葬费等等。
笔者想说的是,积怨太深,终究会爆发。两败俱伤,引以为戒:
第一,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民众的法律意识。要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民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学法、知法、守法,依法约束自己的行为,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觉维护法律、遵守法律,使人民群众面对矛盾纠纷时能够理性地采取合法手段有效化解,减少和避免发生刑事故意伤害案件。
第二,让基层组织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解决邻里纠纷。在民众中选出一些德高望重的人担任调解员,发挥他们的优势,调解解决邻里关系纠纷,有效息讼止争,预防矛盾纠纷激化,稳定社会秩序。在调解不成时,及时引导进入诉讼程序依法解决。
在农村帮亲不帮理很普遍,我不清楚实事的真相,但我认为村委会没有起到执能的作用。
村委会负责人都是本村的,都欺软怕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在农村弱势群体里只能选择忍。
其实农村所有宅基地都属于集体土地,一户一宅基很公平,但就是有村民拉帮结派霸行欺善。
不到不得而也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谁也不会妄动杀人的念头,别说杀人这么血腥恐怖的事情了,就是杀个小鸡小狗也下不得手。前几年我地也有因为盖房子的问题动了杀人的念头,幸亏抢救及时挽回一条生命,引以为戒要多找找原因了,这究竟是因为错了什么不服什么谁对谁错?有因才有果,有果必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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