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人,12年冬天第一次逛中央大街!一身加厚棉衣+厚线衣×2+厚保暖内衣全身包的像狗熊一样还是冻的直哆嗦!就在这时迎面走来一位穿着白衬衫牛仔裤的帅哥!就一件白衬衫…………最上面俩口子还没扣……这个算吗
对于哈尔滨市的规定,我持赞成的态度。
作为一处商业街,其对卫生、安全、秩序等方面的要求无疑是高于其它地方的,政府做出一些特殊的要求,应该是合理合情合法的。
其次,遛狗者素质参差不齐。许多人遛狗不栓绳,不戴嘴套,任由狗狗随地大小便,非常不卫生,也非常不安全。有一次,我逛公园,有一只小狗突然冲出来,对我狂吠,让人十分反感。
第三,许多人非常喜欢狗狗,但是也有相当的人不喜欢甚至讨厌狗狗。把狗狗带入人群密集的场所,无疑会招致这些人的反感,也侵犯了这些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有些狗狗体型庞大,令人望而生畏,很容易惊吓到老人和孩子。
其实,大部分地方的公共场所都是禁止狗狗进入的,比如商场、饭店、公共交通工具、公园、广场等,不过有些地方执行不力,没有严格杜绝。
对于狗狗,制定政策加以规范是必须的,毕竟,没有规矩,就没有方圆。
但是,也要有疏导的做法。外国有的地方开辟有专门遛狗的公园,让狗狗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自由嬉戏,养狗爱好者也可以一起交流甚至交友。我还没有听说哪里开辟了这种公园,希望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吃螃蟹。
所有的规定都是为了更好,养狗的朋友和不养狗的朋友都要理解,更要支持!
说说个人的看法吧,狗狗的确是很可爱的,养狗人士到街上遛狗也没什么不妥,但是中央大街人流量太大,而且也有很多的外地人来这面旅游。有一些养狗人不注意卫生,不关注安全性,造成了严重的环境问题,狗狗随地大小便,真的是让人很反感的,还有最近狗狗伤人问题也在网络上被大家热议。特别是小宝宝,一旦发生狗伤人事件,后果真的很严重。好几次带着孩子出去遇到大型的狗狗,都没有栓狗链,真的挺害怕的。赶紧带着孩子躲得远远的。有些狗狗还会追上来,真让人直冒冷汗啊。
所以,在步行街内禁止遛狗也是一种好办法,至少让带着孩子的,或者害怕狗狗的人有一个可以放松逛街的地方。也可以让中央大街的环境卫生得到更好的保护和改善吧。我比较支持这个政策。
作为家乡人我最有发言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央大街是一条很繁荣的商业步行街,有着百年历史。明文规定禁止遛狗,这是首次新规。我个人觉得这个规定好。
这个规定会使哈尔滨中央大街卫生环境得到改善,这里有好多养狗人,虽然遛狗牵绳但是不及时清理狗狗的便便。夏天,即使清理了便便,狗狗的尿骚味也是难闻,造成污染。冬天,狗狗的尿液结冰,时常摔倒游客,造成不必要的伤害,留下挥之不去的阴影。
中央大街是哈尔滨的城市名片,去哈尔滨不到中央大街逛逛等于白来了,就像去杭州不游西湖一样。如果逛街的时候臭味熏天,都戴着口罩捂着嘴,那不是大煞风景。谁还敢来哈尔滨。所以我为这个新规点赞。
如果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突然窜出一条狗,正常的人也是吓得丢了半个魂,美好的心情荡然无存。如果意外的是两条狗在撕咬、打斗,半条街的游客都会跑没影了,惊魂未定不知所措。如果在奔跑中在意外摔倒,真是有些对不起逛街的游客,所以我为新规点赞。
这个新规对我们的城市建设有着推动作用,空气清新宜人,逛街安全放心,游客心情舒畅,我也高枕无忧的去逛逛中央大街......
我坚决支持禁止遛狗。不但在哈尔滨的中央大街,在任何城市的任何大街小巷,都不许遛狗。你喜欢,就留在你家里,甚至天天搂在你被窝里。但不许出门,或招摇过市。看看,无论大小城市,到处是狗屎,本来很好环境,被狗和狗人遭踏了。所以,我提议,养狗可以,不能出自家门,出自家门,任何人都有权将狗打死。并且政府成立专门打狗队,执行规定。也就是说,养可以,在家叫孙子都行,就是不能出门。
受邀,说几句。。。
说白了,这都是养狗户自己造成的,带狗出门不牵绳,不戴口套,随意便溺,突发伤人,狗吠噪声,养狗的越来越多,文明养狗的却太少,宠物狗扰民,威胁人身安全的案例也逐年增多,这也怪不得相关职能部门出手规范了。最近还有媒体批露,某地一小区物业规定小区内禁养狗,以后类似对养狗的限制应该会增多,无规矩不成方圆,加强管理,减小宠物狗的负面影响,也是件好事。另外,提倡不养狗,也势在必行
生活报小编不反对在中央大街上直播。但要注意“度”。哈尔滨是中国最早接受外来文化的城市之一。对新事物、新形式的好奇感和快速接纳几乎融入到每一个哈尔滨人血液当中。但是面对任何事物时,都要怀有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的心态才对。
直播一下中央大街的历史建筑,人文特点、街上的特色美食。让没到过哈尔滨的人,通过您的直播对这条百年老街有个初步的了解。这是多好的一件事啊。
洋相百出、甚至无底线的搏眼球式的直播就应该受到反对了。生活报小编个人认为,这种行为要是被中央大街管理处当场制止都不为过。别把“这是我的自由”抬出来说事。自由不等于无法无天!没人想干涉自由,但自由是有限度、有规矩的。直播一样要有限度、规矩。不能影响其他人。
不信?!来看看实证吧!《我要上房揭瓦》!直播搏眼球,搏来行政拘留10日
生活报讯(见习记者岳聪)为在直播平台上吸引眼球、赚人气,当网红成主播,一女子在集贤县公安局门前大跳热舞,并配文字“我要上房揭瓦”,引发大量网民围观。最后不仅网红没当成,还被行政拘留10天。
90后女子小美(化名)是双鸭山人,平时最喜欢看网络直播,看着那些主播有众多粉丝与之互动,她十分羡慕并萌生当网红做主播的想法。为让自己的直播获得更多点击量,小美将直播地点选在了集贤县公安局门前。晚上,她爬上公安局门前刻有“集贤县公安局”字样的名牌建筑物上,让朋友小李帮着拍摄,自己穿着短裙,开始热舞表演,不时有夸张的动作,并配有文字“我要上房揭瓦”,引发大量网民的围观。
9日,集贤县公安局网警在日常网络巡查时发现了这段视频,随即立案侦查。10日下午,民警将违法行为人小美依法传唤至前进派出所。经询问,小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小美交代,她为在某网络软件中提升自己的人气,想出站在公安局建筑物上跳舞的办法,以吸引粉丝眼球。视频上传后,果然引来大量关注和浏览。
目前,小美因寻衅滋事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民警同时表示,希望小美的同案行为人小李能够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以上是生活报小编为您提供的答案,希望您满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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